法律分析:在我国公司债权变股权要注意:
1、可以用于债转股的债权必须是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
2、债权属于非货币资产,因此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一、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如下: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用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认定
股东出资不实认定如下:
1、股东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非货币性财产未转让给公司的,视为虚假出资;
2、以公司往来款为股东增资,构成虚假出资。公司增资时,股东以公司经营中的往来款为股东个人出资的,法院认定股东构成虚假出资;
3、股东对外借款作为部分出资,验资后立即从公司账户返还债权人的,视为出资不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公司非法募集股份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非法募集股份的法律责任如下:
1、制作虚假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方式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2、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规定,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