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变股权应当注意的问题有: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要了解债务人的主要信息等。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一、公司股权回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
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除下列情形之一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二、公司增资有几种方式
公司增资方式如下:
1、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
2、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
3、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
4、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三、一般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1、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依据法规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3、发行目的不同。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