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欺诈行为,不管是诈骗公私财物,都会以诈骗罪论处。
在我国,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欺诈行为,不管是诈骗公私财物,都会以诈骗罪论处。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诈骗罪的认定是有着相应程序与逻辑的,那么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呢?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与其他类似诈骗的行为有着三种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都会把借钱不还认定为诈骗,实际上这是不对的。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借款人以何种理由拖欠欠款,只有没有构成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没有挥霍欠款仍打算偿还的,都属于借贷纠纷的范畴之内,而不是诈骗行为。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还有一种情况是,代人购买商品,但在拿到货款之后没有给他人提供商品,同时私自动用货款并且拒不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比较具有争议性,但是否归属于诈骗行为,还要根据事实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只是以代购之名大肆敛财,不想归还货款也无力归还的,那自然是属于诈骗罪行为。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在生活中,一些企业会因为亏损躲避外债而外逃,此类行为并不属于诈骗罪的范畴,而是财产债务纠纷。但如果是以集资创办企业为由头,进而通过这种方式骗取钱财外逃,那么性质就与债务纠纷没有任何关系了,因为这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如您有所需要,欢迎致电律师。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