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并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2、进行房产评估、银行收到房产评估报告后进行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银行客户经理通知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及公证手续;
4、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贷款资金的使用凭证;
6、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一、以下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
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6、部分公房,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材料: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