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征收增值税的有哪些
1、不征收增值税的有以下: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几种
1、按征收率3%计税的情形。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按征收率4%计税的情形。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
4、按6%的征收率计税。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