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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有哪些条件

2023-09-09 来源:筏尚旅游网

收养登记条件如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一、领养孩子没办领养登记手续是否合法

收养未成年子女,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私下送养、收养孩子,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不属于合法的收养关系。

二、离婚后收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可以自动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一、领养程序主要为以下步骤: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

2、相关政府的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与审查;

3、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4、公告。

二、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办理收养手续的程序包括递交登记申请、审核、发放收养证、公告。办理收养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收养申请、收养人情况证明等。

三、家庭收养是什么意思

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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