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中国 1986 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