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一般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在试用期内则要提前三天。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劳动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其签订,通知后仍然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否则会弄巧成拙。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与员工要在多长时间内签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开始时间,还是从正式入职的那天开始算起。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