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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优劣:哪种措施更为严重?

2023-09-12 来源:筏尚旅游网

取保候审适用于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致社会危险的案件,以及严重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下。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包括严重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唯一扶养人等情况,或案件特殊需要。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严重,因为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

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优劣:权衡自由与安全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是两种常见的法律措施,用于限制被犯罪嫌疑人的活动。监视居住是指被犯罪嫌疑人被要求在特定场所居住,并接受监控和定期报告。取保候审是指被犯罪嫌疑人被释放,但需要遵守一系列条件,如不离开指定地点和不接触特定人员。权衡自由与安全是这两种措施的关键问题。监视居住可能对个人自由造成更大的限制,但能够提供更高的安全性。取保候审相对自由,但存在风险,可能导致嫌疑人逃逸或再次犯罪。因此,权衡自由与安全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权利。无论选择哪种措施,都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结果。

结语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是两种常见的法律措施,用于限制被犯罪嫌疑人的活动。监视居住对个人自由造成更大的限制,但提供更高的安全性;取保候审相对自由,但存在风险。权衡自由与安全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权利。无论选择哪种措施,都需综合考虑案情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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