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公司可以解除与当事人劳动合同。
企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1、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按相关法律执行;
2、用人单位只要不提出续签或者提出解除合同,导致固定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条款对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履行,但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公司可以解除与当事人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