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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政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1

2024-07-17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县(市、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陕组通字〔20xx〕29号)文件要求和《汉阴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方法步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开展以“四步差额遴选”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以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目标,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积极深化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改革,探索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新机制,初步形成一套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汉阴科学发展、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职位设置

  (一)县法院(共6个)

  1、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执行局局长1名;

  2、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审委会专职委员2名、汉阳法庭庭长1名;

  3、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行政审判庭庭长1名、审判监督庭庭长1名。

  (二)县检察院(共5个)

  1、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1名;

  2、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控申科科长1名、监所检察科科长1名。

  三、人选条件

  县法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法院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县检察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检察院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运用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中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3、正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现任副科级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1、公布信息。召开法、检系统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宣布实施方案、空缺岗位、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等。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干部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正科级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2)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确定参加竞职演讲人员。

  2、干部群众差额“海选”推荐。抽调干部考察员组成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组,分别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民主推荐工作大会,开展“海选”民主推荐工作。参会范围: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按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20%左右确定熟悉法检系统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1)演讲与答辩。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介绍竞职演讲人员基本情况,由竞职演讲人员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演讲,并回答与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现场提问;

  (2)民主测评及推荐。在演讲与答辩的基础上,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进行“海选”民主推荐。

  3、党组织差额“比选”提名。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汇总“海选”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党组织差额“比选”人员名单。坚持优先考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上培下派”干部、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的原则,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分别主持召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扩大(扩大至曾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现在编在岗的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会议,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进行票决推荐、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进行二次“比选”票决推荐提名。

  4、组织部门差额“精选”考察。由县委干部考察组汇总党组织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重点考察干部的德。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由部务会议研究,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2、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单个职位1:1确定拟任建议人选,提请县委会议研究。

  5、县委差额“优选”任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汉阴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办法》规定,县委会进行表决,决定任用。正科级按单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表决,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按职位进行等额表决。

  6、任职。对拟任用人选通过《汉阴党建网》和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函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并进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公示无异议和廉政考试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或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

  1、决定竞职上岗职位拟任人选时,主要尊重本人所填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

  2、对竞职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或达不到所规定的差额比例时,领导小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3、对不服从组织任职决定的人员,予以就地免职或取消任职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竞职上岗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

  组长:耿国泉县委、组织部长

  成员:巩伟军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开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邹国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

  张红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前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吴路平县委干教办副主任、干部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国建同志兼任,吴路平同志担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人员负责具体办公。

  2、严明纪律。各试点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平稳推进。负责竞职上岗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客观、公证、严肃地做好这次竞职上岗工作;参与竞职上岗的同志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竞职上岗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竞职期间工作出现失误或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3、本办法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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