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病
假的区别 如下:。 1、病假 、职工患 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治疗期间 ,企业应 当在规定 的医疗期 间按照有 关规定支 付病假工 资或者疾 病救济费 。病假工 资或疾病 救济费可 以低于当 地最低工 资标准, 但不低于 最低工资 标准的8 0%;2 、工伤假 ,接受工 伤医疗的 ,在停工 伤医疗的 ,原工资 福利待遇 不变,由 所在单位 按月支付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病假和工伤假的工资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你可以咨询用人单位。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