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举证:
1、收集其银行卡或存折线索,记下开户行等信息;
2、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其转移不动产的证据;
3、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合同;
4、收集其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证据;
5、收集其制作虚假债务的证据,与债权人对质。
一、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的证据:
(1)夫妻身份信息。
(2)感情关系方面。
(3)共同财产部分。
(4)共同债务部分。
(5)子女抚养方面。
(6)损害赔偿方面。
(7)对于涉及婚前财产,需要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完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对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需要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证明,最好是能提交经过公证的上述文书。
(8)如果属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与第一次起诉相关的材料。
二、离婚官司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官司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点:
1、身份证明。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和被告之间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出具证明;
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一般来说,这些证据包括相关单位出具的原始证据、被告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婚外情证据、家庭暴力、赌博、吸毒证据、公安机关出境记录等;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这类证据一般包括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权人姓名、地址等;
5、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和债务的证明。
三、追讨债务起诉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哪些
追讨债务起诉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收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注意收集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信息;
3、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