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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不明确财产分割的解决途径

来源:筏尚旅游网

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分割的解决办法: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由各自管理,差额可抵偿。可要求退还彩礼,合伙经营财产归入伙方所有,需补偿一半价值。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应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修缮房屋增值部分需补偿。索取财物可返还或按赠与处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做出分割怎么办

1、双方可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是婚姻解除后必须面对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在分割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差别。对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对于分居两地分别管理的共同财产,各归各方所有,差额部分可以用相当的财产抵偿。对于其他情况,如彩礼、合伙经营、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都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对于索取财物的情况,可以酌情返还或按赠与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权益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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