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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吗?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只要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未送达登记机关,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依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那么如果已经卖给第三人了,会产生什么效力呢?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综上所述,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的,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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