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清算股东退出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东是不能撤股的,若想退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达到退出的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退出要怎么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退股的,股东退股后该如何进行清算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