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编制的教师如果处于试用期的,如果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学校是可以与教师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应聘成为正式的编制教师以后,会先签订合同,第一年为试用期,合同中会说明如果不能胜任教学任务,取消聘用资格,即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