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订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2、夫妻共同遗嘱公证:
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做出处分的决定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共同的定义遗嘱,这是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对此不放心的话,还可以双方共同的到公证机构来办理遗嘱公证,这样是比较妥当的一种方式。
一、立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立公证遗嘱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2、当事人的财产证明;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所谓的遗嘱公证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