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饭店用不用营业执照
必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有卫生监督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如果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范围,则还要有消防安全合格证,营业员还要有健康证(卫生防疫部门经人员体检合格后发给)。
二、营业执照的办理程序
1、先去开店的所在地区或街道的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店面的租赁合同,照片,到当地工商局/所领取个体户设立登记表,一般三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执照;
2、办理税务登记证。因为是个体户,可以申请定额税,也就是每月不管营业额多少、不管开了多少发票,固定的交一定的税金。流程:店的名称核准、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税务所)、卫生证可证(食品卫生管理局)、员工健康证(医院体检)等;
三、营业执照的办理条件
营业执照办理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1、名称预登记,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2、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3、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