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逝世后可以领取的钱如下:
1、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在职人员死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因公死亡的条件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