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30天内一方不同意离婚可撤销申请。期限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亲自申请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是存在冷静期的。
夫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如果一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冷静期: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
离婚协议中的冷静期是指在离婚程序中,双方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来冷静思考和考虑,以确保离婚决定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国家或地区都要求设置冷静期,因此离婚协议中是否包含冷静期条款会因地区而异。在实际应用中,一些国家或地区要求设立冷静期,以给予夫妻双方机会重新考虑离婚决定,寻求婚姻关系的挽回和解决问题的机会。然而,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并不设立冷静期,认为婚姻关系已经无法挽回,因此可以直接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因此,离婚协议中的冷静期在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中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实践来确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在离婚程序中,双方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冷静思考和考虑。冷静期的设立旨在确保离婚决定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冷静期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实践来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