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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以下证件: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4、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民事诉讼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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