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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2023-09-30 来源:筏尚旅游网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

如果属于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约定中对债务的承担属于无效条款。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事实上,借助离婚的作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要承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一旦法院认定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同时这样的离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当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行为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接受财产的一方假戏真做,转移财产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

对于那些妄图通过离婚恶意逃避执行的人来说,虚假诉讼必将被法院查明,当事人不仅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可能人财两空。

一、夫妻共有债务怎么偿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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