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出售纠纷分为三种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登记权利人的,一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夫妻共有但只登记一方的,该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只有一方登记,非登记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引起的纠纷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但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了房屋出售合同;
第二种情况是,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登记了夫或妻一方的权利人,该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种情况是,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登记了夫或妻一方的权利人,但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