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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者分割财产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2023-09-30 来源:筏尚旅游网

同居者分割财产的主旨:同居者分割财产的一般步骤包括清点和估算财产、确认每项财产的产权以及进行合理的分割。根据财产的归属、购买方式和共同使用情况等因素,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分割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法律分析

同居者分割财产时的一般步骤有: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具体方法因案而论。

结语

合理分割同居者财产,步骤如下:清点估算财产,确认产权归属。共同购置的财产,登记归谁名下,无登记的由购买使用者所有。不可分割的财产通过协商,一方获得完整财产,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其他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权,合理分割财产。具体方法因案而论。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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