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对于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以及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的回答。毫无疑问,在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是一种证明,也是日后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证据,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或者企业的利益。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了一纸合同确实会多一分保障。
一、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仲裁外地是否可以?
不能。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