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多年,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有较多经验。农村土地确权后,还可以申请变更吗,注意什么?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信息发生变动,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递交书面的变更请求,以及证明材料和确权证书原件等,由村委会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在审核通过后,将会回收之前的确权证书,并下发变更后的土地确权证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上,关于权证变更有明确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哪些问题可以申请变更?土地确权证书上主要有两大类信息,一是户籍信息、二是承包地信息。户籍信息错误一般包括:承包方或家庭成员名字错误、漏登,成员证件号码错误等。承包地信息错误一般包括,承包地面积、空间位置、是否基本农田等信息错误。综上所述,如果这些信息后期发生了变动,都可以申请变更。
确权方位面积田块都不对,我家种了30年承包地确权少了一半,现在以经找到原因了,还能改吗?
本人从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多年,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有较多经验。农村土地确权后,还可以申请变更吗,注意什么?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信息发生变动,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递交书面的变更请求,以及证明材料和确权证书原件等,由村委会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在审核通过后,将会回收之前的确权证书,并下发变更后的土地确权证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上,关于权证变更有明确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哪些问题可以申请变更?土地确权证书上主要有两大类信息,一是户籍信息、二是承包地信息。户籍信息错误一般包括:承包方或家庭成员名字错误、漏登,成员证件号码错误等。承包地信息错误一般包括,承包地面积、空间位置、是否基本农田等信息错误。综上所述,如果这些信息后期发生了变动,都可以申请变更。
我的土地已经种了近30年了,现在村里要收回,合法吗?
确权后的土地村上是否有权收回,视情况而定:1、确权后的土地村上一般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是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开垦荒地等四类荒地,由国土部分进行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而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是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或者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两年以上空闲的宅基地或坍塌的房屋未进行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上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由村集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土地30年,现在已超期一年,怎么办?
土地承包30年到期,如果要继续使用则可以选择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我家超出了原来的宅基地面积,但邻居签字了,能盖房子吗?
一、邻居不签字就不能建房吗1、农村宅基地翻盖不一定要邻居签字才能盖,有房管局的审批建房手续就可以建房的。管理严格的地方建房者要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其中一项就是要有邻居的签字,已确认它的建房行为没有侵犯四邻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二、邻居周末装修可以报警吗可以先找邻居协商,远亲还不如近邻的,协商不成再找物业,最后不成找环保局投诉,还不成就起诉。每天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法定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一旦在休息时间装修,发出噪音干扰他人休息,邻居就有权找到辖区派出所,要求民警出面对装修者进行警告。若装修者仍旧发出噪音,则将面临罚款。
我在我家30年不变的耕地上盖了13年的房子,现在要求不赔偿拆迁,这合理吗?
房子拆迁问题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