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未成年改名一定要父母到场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同时签字,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
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父母离异的需要根据抚养权来确定由谁签字,如果父母都具有抚养权则需要父母同时签字,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具有抚养权,则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签字即可。
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