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负担委托事务支出费用,占有委托物应妥善保管;如物品有瑕疵,需经委托人同意后可处分,不能联系可合理处理。
法律分析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应承担委托事务的费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行纪人占有委托物,应妥善保管。如委托物有瑕疵、容易腐烂或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如无法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