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京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一、女儿继承财产过户的流程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办理继承的注意事项
1、继承办理过户,其手续时间没有的要求,所以一般认为在被继承之人死亡之日算起,可在其后的随意时间办理。
2、好能够尽可能的早一点去办理过户手续。假如时间拖得越久,不稳定的因素也会随之增加,办理手续所需要的成本也会随之增加。举个例子,如果继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意外去世了,那么继承人应拥有的房产则需要重新来认定,这样一来会变得十分麻烦。
3、因为继承房产可以是多人,所以如果是多个子女共同继承房产,那么的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一同办理公证。万一其中有人阻挠,公证的申请不能正常进行,那么需要的继承人们共同协商来试图解决,若不能解决问题,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来提出诉讼,后由所判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4、继承房产有涉及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会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评估机构来对房屋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用的收取规定标准由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其意思就是按照价格总额的大小划分费率的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收费总额为各档次收费额累计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