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款纠纷可以在本地起诉,但是只能在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情况下可以。其他情况的欠款纠纷,按照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