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但是在安置期间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义务兵在安置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义务兵安置工作规定》第十一条:“义务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一)在服役期间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二)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养老保险,但符合参保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军队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本法的规定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兵役法》第十七条:“义务兵服役期间,由兵役机关统一缴纳其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义务兵在安置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但需要满足相应条件。这也是保障义务兵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