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拘留人要统一着装,因此要换掉自己原来的衣服。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