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公证;其次在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持借款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此时借款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时,那些产权不清、房屋权属不明确的房屋可以过滤掉,这对债权人是一个很大的保护。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未来双方发生还款纠纷的,债权人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签公积金贷款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通知委托银行、保险公司上门服务。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面谈制度,核实有关情况,会同受托银行、保险公司,指导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附表十)一式三份,中心编号,银行签章,中心签章。《个人住房贷款凭证》(附表十一);《借款人夫妇双方还款承诺书》(附表十二),未婚的不签;房地产登记委托书(附表十三);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附表十四);私有房产登记申请书(附表十五);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附表十六)等有关文件上当面签字。
3、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以下环节:
(1)核实到场签字的借款人夫妇双方身份
中心及受托银行,核对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座落、房号、贷款金额、以及房屋共有人真实抵押意愿、还款存折号、月还款额、抵押期限等事项。
(2)借款人签字
中心及受托银行,指导借款人夫妇双方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人夫妇双方还款承诺书》及受托银行《借款借据》的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手印,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如购买开发商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借款合同》担保人栏签章。
(3)受托保险公司在《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后,按合同内容办理相关抵押物保险手续。
借款人夫妇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如因特殊原因借款人配偶不能到场,需签定《委托授权书》(附表十七)。
(4)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中心持个人借款合同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预抵押)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抵押有什么风险?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证是抵押的对方是谁,如果是个人与个人抵押的话,则你需要明白的是,房产证抵押不等于房产抵押。
因此在房产证抵押时一定要签定一份《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这样做才能合理地保证双方权益,另外这样做还有几个好处:
其一可以了解此房产有没有抵押给别人;
其二做了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就不能买卖;
其三如果发生纠纷,该房产又被抵押给多人,拍卖后有抵押登记的可以先受偿(如果都有登记,则按借款时间先后顺序受偿)。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