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
(二)私人活动;
(三)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
(四)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五)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第九条 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旗:(一)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二)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的会议室。
第十条 下列情形可以使用党旗:(一)召开党员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二)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三)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四)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攻关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一线的党组织阵地、党员突击队等;(五)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除上述情形外,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情形使用党旗图案。
第十一条 特殊情形需要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的,应当把党旗置于首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