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所以双方尽管离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但是他们和小孩的关系,依然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父母要对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所以虽然其中一方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他没有抚养权,但是他有抚养的义务,所以他享有探视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出生之后夫妻要离婚的,孩子一般都会随母生活,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利益。但如果实际情况有变,那么谁来担当孩子的监护人可能就会有变,所以,一般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法也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
二、判给母亲还会赡养父亲吗
赡养父亲是法定的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抚养而免除赡养父亲的义务。
父母离婚判给母亲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父亲对子女仍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其中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