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法》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