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1、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处罚的案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法》的。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是指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相对不起诉是指什么意思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犯罪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交通肇事罪三种不起诉的情形是哪些
交通肇事罪三种不起诉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逃逸致人死亡认定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3、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