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超过10年不能领,法律规定应在1年内领取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受害人的亲属为安葬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应视为财产损失,权利人应及时行使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且赔偿范围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法律分析
丧葬费超过10年不能领。领取丧葬费的领取期限为1年。因为丧葬费是指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致使其死亡,从而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受害人,进行安葬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显然是一种财产损失,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弥补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丧葬费的申领期限是多久?
丧葬费的申领期限通常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丧葬费的申领期限在逝者身故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以确保及时帮助家庭支付相关的葬礼费用。具体的申领期限可能在15天至30天之间,但也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对于想要申领丧葬费的家庭来说,及时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并尽早办理申领手续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家庭在丧葬费的申领期限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会保障机构,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应有的丧葬费用。
结语
请及时了解所在地区对于丧葬费的申领期限,并尽早办理申领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应有的丧葬费用。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侵害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作为家属,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弥补损失。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会保障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