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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废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11-11 来源:筏尚旅游网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情形:(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

法律分析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拓展延伸

集体土地使用证废止的程序和影响

集体土地使用证废止的程序和影响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废止程序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包括申请、审查、公告等程序。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废止集体土地使用证会对土地使用权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废止后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收回,对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废止也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分配和管理,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产生影响。因此,废止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和影响需要在法律框架和社会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量和决策。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停止使用土地等。废止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和影响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在法律框架和社会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量和决策。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收回以及重新分配和管理,对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相关程序和影响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合理的处理,维护各方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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