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羁押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前者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而后者则是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两者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自己知道。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两者的期限也不一样。
拓展延伸
保释候审:当事人是否了解自己的权利?
在保释候审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了解自己的权利至关重要。保释候审是指在等待审判期间,被控告的个人可以通过支付保释金或提供担保来暂时获得自由。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自己的权利是至关重要的,包括知晓保释的条件、限制和责任。当事人应该了解自己是否有权申请保释,以及如何与律师合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当事人还应了解保释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如禁止离境、定期报到等。只有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地应对保释候审过程中的挑战和要求。
结语
保释候审对于被控告的个人来说,是一种暂时获得自由的机会。然而,要充分利用这一机会,当事人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了解保释的条件、限制和规定,与律师合作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才能应对保释候审过程中的挑战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