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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是什么

2023-11-17 来源:筏尚旅游网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法续订的情况。然而,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违反法规仍可被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一,时间点条件:前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第二,企业工龄条件: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

第三,工作状态条件:连续不间断工作;

第四,劳动者的主观条件: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且无明确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与是否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关。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只要同时具备下列几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一,时间点条件:前一个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第二,已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次数条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劳动者的主观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第四,其他条件: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不过,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违反相关法规,同样可以依法解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种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第二种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并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第三种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然而,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若违反法规,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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