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且死刑判决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分析
可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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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中级法院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是什么?
中级法院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中级法院在判决死刑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罪行的严重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此外,中级法院在适用死刑时也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要求,包括充分的审理和证据确凿等。另外,中级法院在判决死刑时也需要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权利,确保其受到公正的审判。总之,中级法院在适用死刑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适用性。
结语
中级法院在判决死刑案件时,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确定适用条件与限制。考虑罪行严重性、犯罪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并遵守法定程序要求。同时,尊重被告人权利,确保公正审判。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判决合法、公正、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