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清三拆有补偿,但不能强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公告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拆迁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禁止使用暴力或违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追责或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农村三清三拆有补偿吗
涉及到宅基地问题的就是有补偿的。三清,是指清理河道里的垃圾、清除道路两旁的杂草、清理路障。三拆,是指拆除长期无人居住无人打理的危房旧房、拆除临时搭建的大小棚、拆除旱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三清三拆能强拆吗
农村三清三拆是不能强拆的,因为房屋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在拆迁时必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拆迁。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中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结语
农村三清三拆,涉及到宅基地问题的会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程序应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并公告,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进行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农村三清三拆不可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热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