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的警察是不能参与强拆的,因为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强制拆迁是属于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并不属于执法活动,能进行或者是参与强制拆迁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还有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