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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部门有权拆除违建

2023-09-26 来源:筏尚旅游网

以下部门有权拆除违建: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城乡规划局;

3、乡、镇人民政府;

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一、封阳台可以让城管主动拆除吗

对房屋设计进行变动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可以进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合法的强拆围墙算不算违法

合法的强拆围墙不算违法。理由如下:

1、因为围墙如果是属于不合法的,那么执法部门则有权将其强制拆除。围墙必须要在合法建筑区域红线之内,已经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否则会被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廉租房的保障工作是谁承担

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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