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二)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
(四)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七)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八)警务工作站登记是不用交税的,租客如果是外籍人士,警务会要这些来中国的外国人的住所地址,及时追踪他们。交税是到税务局交的,按照规定是:房屋出租需要交月租金的5%来缴纳。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以上海为例,办理租赁备案要先到居委会登记,缴纳一年房租2.5%的税;
之后带好税金发票和居住证明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租赁备案。居委会登记时,要房东本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并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