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