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被告人被批准离开看守所或拘留所,但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如被告人逃跑、犯罪或未按时到庭等情况发生,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经批准取保候审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不按期到达法院,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应当追回并依法拘留,并视情节追究其逃逸罪或者新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宣告缓刑期间,逃跑、犯罪或者未按时到庭造成未了结案件,应当没收或者追缴其已交纳的保证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保证金取得条件不存在或者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逃逸或者犯罪的,保证金应当没收。”
因此,当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出现逃跑、犯罪或未按时到庭等情况时,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无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