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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债务纠纷证据的情形有哪些

2023-10-03 来源:筏尚旅游网

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债务纠纷必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夫妻之间的债务纠纷举证有哪些情形

一、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

二、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三、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个人债务纠纷的证据包括哪些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债权债务纠纷中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债权债务纠纷代理词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

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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